 当日编辑 杨于泽 大林 目录 社评 塑造城市品质的引导力量(城市品质系列评论之九) 杨于泽 专栏 发展岂能靠“点血成金” 徐迅雷 时政观察 立法如何吸纳最广泛的民意 傅达林 社会放谈 企业道歉不是公众要的结果 李建华 快语斋 不满意的群众在哪里? 钟凤英 看图说话 政策“红包” 图/杨旭 文/李琼 每日观点 三言两语 热帖 内容 塑造城市品质的引导力量 □ 本报评论员 杨于泽 我们都有一个梦:武汉是一座有品质的城市,市民都过一种有品质的生活。但是如何提升武汉的城市品质?必然有一些力量,在塑造城市品质时起关键作用。我们必须找到这些力量,找到一些方法和步骤,讨诸实施,我们讨论城市品质才有实际意义。 我们经常说,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引申开来,市民是城市品质的开创者。一座城市的品质,当然不可能由少数人闭门造车,再向市民推广。但是我们社会的现实状态是,并非民情来决定社会上层建筑,而是掌握更多资源者来引导民情,拥有更多资源,意味着拥有更多话语权,他们对社会具有示范、引导甚至决定作用。 不妨以杭州为例,最近几年,杭州着力塑造城市品质,并发动全体市民进行“点评”。观其形式,自然是“全民参与”;但真正的主角是政府运用公共资源“创作”的“作品”,比如特殊社区、旅游景点、发展项目、节庆活动等。政府部门创作,大众点评,再由政府部门来修正,这就是杭州城市品质的“生产方式”。 大致说来,城市品质包含品味和质感两大要素,质感基于物质形态,而品味属于精神范畴。物质形态有赖于规划和设计,在精神层面则意味着某种话语权,而此二者又与政治资源、经济资源以及智力资源密切相关。支配各种资源的人群对城市品质的形成的提升具有极其重要的引领作用,城市品质的变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认知水平、品质高度以及工作的方法与技巧。 几天前,市建委宣布投入1.5亿元,改造2000条背街小路。“改造”固然重要,其实并非关键。花了钱,相关管理环节把好质量关,背街小路就可以体现出一种城市品质。背街小路建好了,居民能够每天优雅地从这些地方走过,和以前相比,他们肯定少了一些怨尤,多了一些自信。城市品质,可以从这种不显眼之处表现出来,但是需要政府部门用心呵护。 支配资源的人群不仅是掌握权力的人,也包括那些掌握经济资源、智力资源的人群。政府人士把城市组织起来,搭建起城市的公共空间,形成一定的社会秩序。然后,其他类型的资源拥有者,包括规划师、建筑师、律师、会计师、艺术家等,在城市建设、经济活动和艺术活动中贡献灵感,市民对这些灵感和创造进行选择,从而参与到塑造城市品质的活动中。 正是掌握这些资源的人士的精神高度,限定或决定了城市品质的高度。一百多年前,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写了一本《中国人的素质》,通过他在华长期观察,发现“中国人缺乏公共精神”。这是真的,但板子更应该打在拥有更多资源的人士身上,因为他们在很多时候缺乏公共观念。这种公共观念缺乏病,使我们没有公共生活,自然也谈不上公共生活的“品质”。 今天,这些人士必须扮演一种公共角色,形成职业身份的自觉和公共角色的自觉,为社会思考,为公共生活创造。他们不仅要有“专业”的表现,而且要放射出一种“公共精神”之光,照亮城市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使城市更有质感,更有品味。 发展岂能靠“点血成金” □ 徐迅雷 不知道今后会不会有人说:“赚钱不能太玖龙”。“玖龙纸业”是中国女首富、全国政协委员张茵旗下的企业,被指属于“血汗工厂”。它在香港上市,是中国最大、亚洲第二、世界第八的造纸企业,在广东东莞和江苏太仓开有两家工厂。因为“血汗工厂”被“报告”,张茵由此也被指“点血成金”(4月20日《法制日报》) “点血成金”的血汗工厂,当然是要被监督监管的。这次张茵企业被曝光,并非政府行为,而是民间组织的作为。报告的发布方是“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以及香港浸会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的学生会。作为民间团体的SACOM,目标就是监察企业不当行为,如侵犯工人权利、忽视安全健康、损害员工福利及尊严等。 如果张茵确属“点血成金”,那么长期以来,为何企业员工没有揭穿、工会组织没有揭露、政府职能部门没有揭示?这是很让人皱眉头的。监督是一种公民权利,监管是一种政府职责。从本质上说,监督监管是好事情,无论是对于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监督监管权的行使,就是公民权利的行使、政府权力的使用。 若要有效防止血汗工厂“点血成金”,从社会监督到政府监管,是不可或缺的力度提升。政府不去监管而是放纵,其实不是“爱人”而是“害人”。如今,已有人吁请张茵辞去“全国政协委员”了。此前,似乎无法监测张茵的民意支持度。试想,如果张茵在这次全国两会上没有炮轰“劳动合同法”,而是低调行事做个老好人,她会成为社会监管的目标吗? 从更深层面来说,仅仅监管企业领导人是远远不够的,还要从根本上监管企业财富和利润的分配。如果不能在根子上监管“分配”问题,那么,“张茵”会变成“李茵”,“张三”会换成“李四”,“血汗工厂”在西边下去,就会在东边上来。而我们最缺乏的,恰是深层次的监督监管。 对资本和劳动的关系,对资本家蔑视劳动力的情形,先哲们有过很多论述。“资本和劳动是两个天然敌对的力量。”“资本如果没有劳动就什么也不是。”“对于商业利己主义思想来说,不存在国家,除了利润以外,不考虑任何热情和主义。”长期以来,我们重资本轻劳力,且以“劳动力廉价”为自豪,并以此吸引外来投资。而在发达国家,劳动力往往都是值钱的,甚至是昂贵的。让劳动力不再廉价,让工人(包括农民工)获得有基本尊严的工资,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 人是企业的根本。财富的首次分配,第一重要的是向人倾斜,因为财富最重要的是倚重于人;其次才是“以财生财”,保障财产性收入;第三是“机器生财”。大机器生产,可以是“廉价生产力”,而劳动力密集生产中的工人,绝不能成为廉价生产力。劳动力成本的上升,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与趋势,那种榨取型、粗放式的发展模式,是该走到头了。 什么时候劳动力值钱了,什么时候中国就真正现代化了。这有太多的事情要做,而以严格的监管监督让“血汗工厂”、“点血成金”绝迹,就是一个基本点。(作者系杭州市政协委员,《都市快报》首席评论员) 立法如何吸纳最广泛的民意 □ 傅达林(教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日前决定,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一般都予以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20日开始,食品安全法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开始广征民意。(4月21日《北京青年报》) 我国立法从当初的“闭门造车”衍变为今天全面的“开门立法”,进步意义不言而喻。但我们的立法在吸纳民意上是否已经趋近完善,民主立法还有没有可拓展的空间,值得考虑。 从目前来看,我国“开门立法”的主要做法是由立法机关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然后由民众“挑刺”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立法机关择情吸收。这其中,有两个环节在实际操作中容易消解民意的影响力,一个是民众与法律草案接触环节,另一个是立法机关的吸收环节。 就前者而言,由于公布草案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就使得相当一部分与媒介没有接触或接触不多的群体,远离了参与立法讨论的平台。一部食品安全法几乎与全民的切身利益都密切相关,而那些与网络、报纸天然疏离的农民、城市底层群体,能不能有效地参与到这场利益博弈中来呢?如果不能,立法的民主性就大打折扣。 就后者而言,立法机关在自主选择民意建议时,如何公正甄别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并吸收,如何对待那些最终未能吸纳的意见,我以为同样也反映了民主立法的健全程度。 就现代国家而言,由代议机关行使立法权,原本就已经从体制上实现了民主立法的梦想,之所以还需要向社会征求意见,乃是这种“代议”的机制并不能完全达到民主立法的意图。也正因为如此,我国立法法除了规定向社会公布草案外,还规定了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和立法调研等主动吸取民意的方式。 笔者以为,对于那些未能主动参与到立法博弈当中来的主体,立法机关理应为他们搭建公平博弈的平台,创造机会激发他们发出自己的声音;至于立法机关对民意的选取,如果还不能直接将民意导入立法表决之中,那么至少应该对那些未能吸收的代表性民意作出正当性回应,因为对民意的尊重,正是民主立法的基本姿态。 企业道歉不是公众要的结果 □ 李建华(媒体人) 4月18日,武汉双强化工有限公司通过环保局网站向武汉市民道歉。道歉信中说,公司最近在生产过程出现冒黑烟、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对我市正在实施的“清洁空气工程”造成了影响。(《武汉晨报》4 月21日) 报道称,企业就污染行为向全体市民公开道歉,在我市还是首例。双强公司一不留神开了个“先例”,但该公司污染环境并不是第一次。2005年,该公司就因违法排污,被列于全市首批市级挂牌督办企业的“黑名单”。 道歉或许是迫于压力,或许是良心发现,但对受到污染威胁的市民来说,道歉是否真诚有什么关系呢,甚至道不道歉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所要的只是污染能够停止,损失得以弥补,他们更想知道污染企业有没有受到相应处罚,环境能不能得到实质性的保护。所以说,污染企业可以自愿道歉,也可以不道歉,但按法规应受到的处罚和改正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双强公司早在2005年就上了环保部门的黑名单,两年多过去了它还是照“污”不误,这是很奇怪的事情。我们可以指责企业不讲社会责任,但是,无数事实已经表明,要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自我要求承担社会责任是靠不住的,道歉之类轻描淡写的自律也是不管用的,只有社会的公开监督和政府的严厉监管,才会让企业不得不负起社会责任。 双强公司成了污染的“老油条”,我们有必要问一问“老油条”是如何熬成的?为什么两年前就上了黑名单,时至今日还敢心存侥幸继续排污?如果上黑名单都不管用,道歉是不是就管用呢?几年时间都不能让一家重点督办的污染企业收敛,监管部门是否应该首先向公众道个歉? 我国的环保问题日益严峻,搞好环境保护,非要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轻描淡写的监管方式,难解决实际问题。 不满意的群众在哪里? □ 钟凤英(律师) 前不久,徐州市根据群众评议意见和机关作风办调查,并经市委常委会票决,评定出2个“群众不满意处室”和4件“群众不满意行政事例”。多名官员因被群众评议不满意遭免职。(4月20日《扬子晚报》) 徐州人民当家作主,我不是徐州人,却也忍不住想敲锣打鼓,群众不满意成了一些官员免职的神圣理由,这是多么让人乐于看见的做法啊。 徐州人民的主体地位高,所以我又忍不住想看看是哪些人不满意,哪些人有这样的胆量和勇气敢直接对政府机关说三道四。可整篇新闻看下来,没有发现一个“群众”,没有发现一句比“不满意”更个人化的表达,只有那些被免职的官员,有名有姓,被免的情景也得以再现,以某种方式证明了他们确实不让人满意。 可这算什么事呢?官员自身有问题,并不代表群众表达了不满意,徐州的做法,越看越不像是“群众不满意”,倒像是“领导不满意”。不知道是不是我太不识趣了,反正对徐州这起让很多人普遍叫好的做法,我就不明白到底是谁在监督评议的公正性、有效性?有效群众评议意见又有多少?群众不满意的处室、行政事例、官员,具体的得票数、排名情况如何?我感觉这些问题被“多名官员因被群众评议不满意遭免职”的重大性给虚化掉了,甚至不成为问题。 上级监督、罢免下级,在程序上本来无可非议,但如果是市委会议票决,却以“群众”名义得出若干个“群众不满意”,我不认为这样有多必要。大大方方罢免、处理,告诉外界“市委不满意”,也没什么不好。 看图说话 政策“红包” 文/李琼 新闻背景:深圳教育局就中考录取有一项规定,“对于深圳金融界高层的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据悉,此条例已施行数年,该市招生办主任表示,此举是为挽留金融人才。(4月19日《南方都市报》) “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这样的话,我们已经诟病了多年,可如今它还是经受了时间的考验,一副坚不可摧的架势。 当前城市间的竞争已是难解难分,吸引投资,挽留高层次人才,各地也是使出浑身解数,频出“新招”。外国人子女求学有政策照顾,金融高管、纳税大户子女录取给予加分,教育政策也随机应变,演化出了无数神通。 打出给子女加分的牌,政府派出的政策“大红包”,自然是更加诱人。把公平当筹码,用加分送人情,服务是“人性”了,环境也“软”了,可更多人的权利也就越变越轻,成了被跷起的一端,离公平的起点越来越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