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日记 ]

长江评论 2008年7月15日

发表时间: 2008年07月16日 23时33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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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编辑  肖擎  李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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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  政治进步需要更多民意参与  李琼
专栏  道德盘整期  夏昌奇
快语斋  那份不属于我们的辛酸  明明
时政观察  权利要有自觉回避意识  吴龙贵
社会放谈  政府不兜底人人都可能是弱者  石子砚
经济走笔  单靠舆论难以消除不合理收费  乾羽

政治进步需要更多民意参与
□ 本报评论员  李琼
      经中央批准,中组部已委托国家统计局从2008年起每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中组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抽样调查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把选人用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重要工作放在干部群众面前,接受干部群众的评价。
  开展干部任用民意调查,在一般人感觉“神秘”的选官治吏程序中引入更多的民意评判,显示了干部工作公开透明的方向。民意评判从衣食住行等民生领域向政治生活领域拓展,也预示着有序政治参与扩大的趋势。
  我们能够充分地感受民众对扩大政治参与的期望和渴求。干部任用上几乎任何一点改革,都会引起社会的巨大关注。现实中任何一个腐败官员的落马,也无一例外的伴随着民意的汹涌翻腾。基于这样的现实要求,以民意为主题,以调查为手段, 扩大民众在官员前途与命运上的话语权,能够促使政府与官员行为更为主动地向民众的意愿靠拢,对民意保持敬畏之心,从而避免权力运行偏离其应有的轨道。
  民意调查这一形式虽然起始于西方,但对中国社会而言,它的作用的发挥,应不仅仅局限于商业的需要和民众对日常生活的感知层面。政治实践中熟练地运用它来进行权力与民意的对话,以及时得到干部任用和权力运行的意见反馈,这不仅是减少施政成本的有效途径,更是提高其公正与效率的必然要求。虽然民意调查并不总是表现为对官员强烈的、清晰的、统一的认同,但民众的集体理性最终会占据主流,从而形成相对客观和公正的决策参考意见。
  干部选拔任用,过去我们讲“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其中便有考虑和尊重民意的意思。但缺少科学的量化的测量,民意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便比较模糊,很容易被虚置。引入科学民意调查方法,并使之制度化,让民意更加直观具体,才有可能将民意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这次大规模的民意调查样本量达8万之巨,抽样范围遍及从乡村基层到中央各层级的干部和群众,每年一次持续进行。并且中组部也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民意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以确保统计部门独立完成民意调查工作。这样的设计和规定,已经清晰表明中央对此次民意调查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强烈重视。
  民意调查的价值和生命力,就在于它的独立性和真实性。确保调查的独立性和真实性,就必须在机制上有不断完善的考虑,充分考虑民众的参与意思和接受度、调查机构的确定、样本的选取、过程和结果的公开等每一个程序和细节,避免任何形式主义,避免任何信息的垄断,避免任何力量操纵,避免任何利益关联。只有这样,民意才能在政治行政领域里有更充分的表达,民意对权力的监督才能稳稳当当地落到实处。

道德盘整期
□ 夏昌奇
        对于目前的道德状况,我们的总体感觉是不太好的。“道德滑坡”、“道德崩溃”、“道德底线屡被突破”等相关话语常见诸报端。这种道德焦虑,从社会意识的层面上看,源于善恶、好坏界限的模糊。
  “嫁人要嫁范跑跑”,我以为,是整个社会道德焦虑的一个表征。
  人性是复杂的,社会是复杂的,对范美忠言论的评价不应该是简单和单向的。但这一事件中的某些“异象”仍让我们不得不深思再三。
  其一,范氏言论的批评者被看作卫道士,被认为是伪善的。人人都是范跑跑,谁比谁更高尚一些呢?你凭什么来评判范美忠的言行?显然,问题在这里被调了包:关于道德评判者资格的话语取代了关于社会公共道德标准的讨论。
  其二,范美忠虽然自私,但坦率,是“真小人”。地震的时候先跑的人多了,但只有范站出来承认。社会上“假”“伪”泛滥,我们求“真”心切,但范美忠非道德的言行果是“真”的吗?如果是,那这种“真”是令人恐惧的。
  无论是赞,还是弹,都在很大程度上将范跑跑“旗帜化”了。赞者,将矛头指向以往道德体系中的崇高和无我,厌恶其假大空,欲弃绝之而后快;弹者,抡起道德大棒,却发现原本天经地义的道理不再那么牢靠,自己也并不处于绝对的道德优势。
  对于中国目前的道德状况,我以为仅归结为道德滑坡是太过简单、表象和主观了。道德状况的变迁不是单线性的道德水平涨跌,而是会出现道德体系的转型,这种转型在社会剧烈变动时期尤其明显。例如孔子所处的春秋末期,“礼崩乐坏”是传统道德体系的崩溃,“克己复礼”是儒家道德体系重建的法门。
  中国社会现在面临的是“五千年未有之变局”,道德体系的转型在所难免。旧的未破,新的未立,让人无所适从,是为困境。如果对这种转型作一最粗略的概括,我以为,目前的状况是,旧的,我称之为“臣民道德”,部分解体,但仍根深蒂固;新的,姑且名之为“公民道德”,方兴未艾,但前途不明。
  公民道德,是用以维系公民之间共处关系的基本原则。按照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罗伯特·普特南的总结,公民关系有四个基本特征:一是充分体认他人的利益;二是互惠和合作的“水平关系”要优先于权威和依赖的“垂直关系”;三是有较高水平的团结、信任和容忍;四是接纳异己的开放性。以是观之,公民道德的核心原则应该是平等、互利、包容。
  范美忠事件的意义,是使我们可以广泛地讨论公共道德的缺失,我相信这是公民道德建构的一部分。至少我们已经开始意识到问题的存在,并能够较充分地展开讨论。当然,道德标准不是能够讨论出来的,它需要我们去行,去习得。按贝拉的术语,是成为“心灵的习性”。在习得的过程中,我们的道德良知中应该有一块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地,不是权势,不是金钱,不是欲望,而是个体作为人的尊严。有了这种禁忌,社会道德才有新的根基。
(作者系武汉旅美学者、哲学博士)

那份不属于我们的辛酸
□ 明 明(武汉 学生)
        昨天翻报纸,有个新闻把我震撼了。汉口将军路一家网吧,父亲为让迷恋上网的儿子回家,用铁链将孩子的脖子套住,另一端则锁在三轮车上,在大街上拖行。过往行人指责父亲,孩子嚎啕大哭,管教孩子弄成这样的局面,谁看了都觉得心酸。
  这些凄凉的故事大多发生在贫困家庭,不是打工家庭,就是外来务工人员,再不就是生活在城市但境况不是太好的家庭。孩子们到网吧去找乐子,因此被认为是受了网吧的毒害,端掉黑网吧,就万事大吉。也有专家说,出现这样的一幕可能是父母平日缺乏教育,和孩子没有沟通交流的平台,缺少亲情所致。这些都是很好的道理,道理再好,给人的感觉总像是我们跟他们没什么关系,我们没有孩子在网吧,没有孩子整天不回家,所以我们可以给他们讲我们认为有用的道理。
  这是怎样的一群人,那些孩子和他们的父母。首先是生存,然后才有生活,接着才有娱乐,这是为人父母的眼光,但孩子的天性决定了他们无法和父母的眼光保持一致。需求不得满足,只有自己去寻找,需求无法保障,只有自己想办法去创造。生活选择多,网吧才会没意思,生活没有乐子,才会到网吧去找。这是一个教育问题,也是一个心理学问题,但更是一个社会问题,生存的现实,生活的背景决定了孩子的选择,父母的无奈。
  昨天,我去了网吧,玩了两盘游戏,没意思,聊了一会QQ,也没意思,看了一部电影,没看完就跑了,这跟家里没什么两样。我走的时候,有很多孩子兴致浓厚,在那里高叫“砍它啊”,“没血了”,他们这股劲,我现在算是没有了,他们这股子劲,我也不知道还要旺盛多久。

权利要有自觉回避意识
□ 吴龙贵(安徽 职员)
        在福州,个体户去工商部门进行营业执照年检时,都会被以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为由收取会费。遭遇相同的,还有该市的私营企业,它们也必须在工商执照年检时,交纳私营企业协会会费。(《中国青年报》7月14日)
  包括收取会费在内的任何一项管理活动,都应该是行业组织内部的事情,而无须行政权力沾边。很显然,将属于私权领域的会费与公权力范畴的营业执照年检捆绑进行收取,要么是行业协会对权力的“借用”和“收买”,要么是权力主动而不合时宜的登场。
  行业协会收取会费与提供服务之间对应着权利义务关系,也即收费是以提供服务为前提的,如果会员没有这样的服务需求,那么会员就有权拒绝交费,换言之,如果会员享受了服务却拒绝交费,则协会完全可以通过停止服务来进行惩罚,而无权强制性收取。从报道可知,许多个体工商户甚至连协会干什么的都不知道,却被莫名其妙收取了会费,这跟“巧取豪夺”有什么区别?
  无执法权的行业协会当然没有这样的能量,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玩弄于掌股之中,所以毫不意外地,我们看见了权力的影子,“协会的会长和秘书长大多是该市工商局的公务员”。
  对权力而言,必须要有自主自觉的回避意识,清楚知道自己的边界在哪里,该出现在什么地方,不该出现在什么地方。这不仅是权力慎用的必然要求,也是私权不被侵犯的底线所在。“不愿也不敢去得罪工商管理部门”,这应该是对权力的一个很重的警示。

政府不兜底人人都可能是弱者
□ 石子砚(山东 职员)
        云南省西畴县民政局副局长雷仁粉,曾经帮助过不少苦命人。半年前,她的儿子不幸患上白血病,社会各界给予了母子俩不少捐助。然而,对于巨额的医疗费,仍是杯水车薪。她带儿子在北京治病期间,一度抛开官员的面子,上街乞讨。(7月14日《都市时报》)
  巨额医疗费而不堪重负的新闻,我们已经看得太多。如果不是“民政局长”这几个字眼,雷仁粉上街乞讨的经历,只不过是众多感人“故事”中很平常的一个。我们对这样的故事,甚至已经感到麻木,因为单凭我们的爱心,不可能完全分担他们的沉重。
  我们不能忽视,雷仁粉,首先是一位母亲,然后才是“民政局长”。然而都在“刻意”地突出其“民政局长”这个主题词,公众无非是将“民政局长”与“乞讨善款”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和巨大的反差,使我们无可逃避的面对和思考这样一个现实:当“民政局长”都已经为了儿子治病而不得不上街乞讨筹款的时候,普通人的苦难,又将何以托付?
  显然,制度不兜底,我们都是弱者。一些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带来的经济负担,是当前绝大多数家庭的无法承受之重。不管你是一贫如洗的穷人,还是曾经的“民政局长”,如果制度不兜底,如果没有政府责任的保驾护航,那么我们人人都是弱者,人人都有乞讨筹款的可能。

单靠舆论难以消除不合理收费
□ 乾 羽(江苏 教师)
        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一项调查显示,公众认为不合理收费的前4项都是在电信运营范围:手机和固定电话月租费、电信商擅自开通服务收费、手机漫游费、手机双向接听费。接下来依次为银联卡跨行取款费、择校费、火车退票费。(7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在舆论的空间中,不合理收费就像是过街的老鼠,每一次出现和被提及都会导致人人喊打的壮观场面。但奇怪的是,不合理收费造成的伤害也绝非一日之寒,可以在舆论的狂风暴雨中安然无恙?
  而事实上,在不合理收费面前,显现出的舆论并不能转化为消费者实际的选择行为。因为,不合理收费的原因主要是:垄断性的行业与追求自身权益的部门。在前者面前,公众缺少选择的余地,因为没有竞争性的企业可以提供替代性的服务与产品。而在后者面前,公众通常缺少与之博弈的渠道与路径,因为不少收费有其法律依据,虽然这些依据需要修正。
  因此,必须看到,虽然关于不合理收费已经形成舆论,但如果不能将这种舆论转化为实质作用力,单靠舆论的压力难以消除不合理收费乱象。所以,在看到舆论对不合理收费不满时,相关部门应该思考如何让这种舆论可以成为真正的决策力量,并对监督者产生直接的约束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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