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日记 ]

长江评论 2008年7月18日

发表时间: 2008年07月21日 22时34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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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编辑  肖擎 杨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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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  充分培育居民自治精神  李琼
专栏  人物造型再差也不用政府干预  老卡
快语斋  开放更多的公共监督平台  肖擎
边鼓录  专家就该扮演乌鸦的角色  肖畅
社会放谈  谁有权力倒逼企业给职工加工资  宋桂芳

充分培育居民自治精神
□ 本报评论员 李琼
    针对老城区无物业社区面临的物业管理窘境,武汉下个月将出台针对无物业管理社区的管理办法,通过政府引导、居民自治和引进物业管理公司、政府提供补贴等多种形式,实现中心城区的物业管理全覆盖。
  武汉目前尚有400多个老城区社区未推行物业管理。它们是这个城市的“老”居民,却是这个城市繁华的背面;它们居住人群密集,却离物业管理很远。由于产权性质复杂、居民收入偏低这样的“先天不足”和“后天老化”,它们外貌陈旧、环境脏乱、治安不良、停水停电频繁,年初的一场大雪,更是将排水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的老化失修集中而突出地摆在了政府面前,不得不由政府埋单。
  这是城市治理的困境,也是居民自治的困境。在城市发展的今天,物业管理已经普遍地依存于新建的各种封闭式小区。在市场经济时代,房子的产权变成了私有,居民成为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主体,这是现代物业管理模式的核心,老社区居民同样也不能排除在外。社区居民自治,体现在物业管理上,就是要破除长期沿袭下来的“单位房产、单位什么都管”的观念圈子,和“一切由政府埋单”的思维惯性,成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主体。
  这样一种居民自治的缺乏,实际上是单位制凋敝后社区中每个家庭“单子化”的呈现。由于这样“单子化”,使每个家庭都只关注自己家庭内部的事务,而不与社区中的其他家庭形成公共关联,社区里没有共同治理的公共领域,于是公共卫生和治安堪忧,各项公共管理费用收取困难,各人自扫门前雪,从而形成一种“自”而不“治”的离散状态。
  居民自治精神是现代社会得以建立的基础。传统的单位制社会,国家犹如一个巨大的“蜂巢”一样将一个个单位吸附于其中,而单位又如“类蜂巢”将一个个社会成员吸附于其中,从而形成社会的全覆盖。“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型过程中,居民自治精神的培育,就是要使每个个人和家庭与社区紧密的联系起来,社区成员通过自治组织,依靠社区力量解决日常社区公共生活中的问题。在这样的社区公共生活的基础上,使每个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成为权力的主体,逐步引导人们从社区这一最基本的层次上,促进一种具有自治精神的、优化合理的社会公共生活,从完成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形成新的社会治理模式。
  现代社会需要政府与公民社会一起构成治理体系。充分培育居民自治精神,从一种被动接受“管理”的“消极公民”成长为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治理的“积极公民”,这不仅是填补政府公共管理领域之外的空白,更是我们社会发展的必然走向。

人物造型再差也不用政府干预
□ 老卡
    新版电视剧《红楼梦》人物造型引起争议,有人怒不可遏,起而号召抵制观看,我认为也是正常的言行。不过听见有人呼吁政府出面管管,就觉得是一个笑话了。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政府好像还真是要动手管了。
  有一位网名“晴儿”的海外华人“实在忍不下去了”,“打了广播电视协会 、教育部 、文化部 、中国红楼梦学会 、北京市文化局便民热线,除了没人接或者接不通的电话,都说要找广电总局受理。”
  广电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答应帮助联系领导,传递意见,这是尽其职责,比那些任你怎么找也没人理睬的地方好多了。但是接下来她说,领导“很重视,并希望您能帮助收集一些相关的资料,我们汇总之后向总局相关的领导和中宣部领导写报告反映海外华人的意见”。看来这位领导认为,政府部门出面干预一下电视剧的人物造型,并不是什么荒谬的事情,而应该以“海外华人的意见”来推动一下。
  政府以什么理由来干预呢?几个人物造型既不黄也不暴力,当然更说不上反动,看来只好以维护传统文化的名义了。广电总局可以说,李少红剧组玷污了传统经典,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你看,不仅网民闹得凶,海外华人都投诉来了。“海外华人”这四个字,似乎天然地与“爱国”、“传统文化”等意义站在一起,一言九鼎。这位晴儿女士就没有告诉国人,在她所在的海外,政府会怎样干预电视剧人物造型?
  政府当然有责任保护传统文化,但是《红楼梦》不像北京城里的一段城墙,拆了就没了。不管有多少人胡编乱改,它的真身还在那里,只要政府不禁,喜欢的人随时可以找来阅读,不用去看那些改变的东西。
  好吧,乱改伤害感情,不看也挺难受。假设政府应该保护这些“受害者”,那么怎样来保护呢?是不是应该成立一个造型审定委员会?以后凡是涉及经典著作、经典故事和经典人物的造型,都要先由这个委员会审定通过,才能开拍。诸葛亮是金城武那个样子吗?林志玲的负面新闻会不会影响小乔的美好形象?什么,无厘头的周星驰要拍中华功夫?孙悟空还是继续让六小龄童扮演吧!
  好不容易把乱七八糟的人物造型都收拾停当了,网民又说杨贵妃的声音不忠实原嗓。看来还要成立配音审定委员会、插曲审定委员会、字幕审定委员会、演员资格审定委员会、海报制作审定委员会……广电总局太辛苦了,财政预算得翻一百倍才够啊。
  网民们可能会说,不用麻烦广电总局啊,让网民投票决定不就得了。叶锦添的人物造型的确做得不好,不过他的道理没有说错:“艺术不能搞民主。”艺术搞民主,无异于以世俗标准搞大一统,那么当初也就没有你们所珍爱的《红楼梦》了。
  再说,叶锦添和李少红用的是投资人的钱,只要他们能继续说服投资人就行。粉丝花的也是自己的钱和时间,爱怎么批评都可以。而广电总局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只能用来干该干的事,而不能随意扩大权力边界。
(作者系广州资深媒体人、评论家)

开放更多的公共监督平台
□ 肖 擎(武汉 媒体人)
    自律,就是自己管自己,一般说来,自己把自己管理的怎么样,除了自己之外,别人是很难彻底了解清楚的。所以,自律在很多时候都不招人待见。
  武汉环境保护网设了一个“重点污染源信息发布系统”,说是公众可监视企业排污的情况,武汉30多家重点排污大户的排污信息都被输了进去。您瞧,这不,汉口居民叶方亮先生就坐在家里,晨鸣纸业公司治污的全景图立刻展现在了他眼前。这样的互动很能说明问题,系统刚出来,就有市民在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的信息多受重视啊。
  监督排污,公众有责,有责是为了自己的生活不臭气熏天,不污水横流。可怎么监督,这是个问题,要市民到网上看视频,看环保部门调查的数据,这算是个办法,可这也让人头疼。网上的那些数据很多市民都不懂,什么COD,什么监测值、标准值,啥意思?网上除了齐刷刷的“合格”让人好理解外,数字看得人发晕。
  有排污大户的负责人说,环保视频网将企业治污置于“阳光”之下,有助于企业养成自律的行为。如果公众看个视频就能让排污大户养成自律的习惯,那可喜可贺,我们大可什么都不干了,每天抽几分钟到环保网上逛逛,“两型社会”就有望了。但这可能吗?排污企业这么傻,不知道挪个位置,伸根管道?这么老实等着拍写真啊。
  公众看视频只是个监督排污的辅助手段,就像照顾自己的摊子,有事出去,找人帮忙看一下,但不能就此把摊子送给人家,让他们自主经营去吧。莫说市民没有那么多时间,就是有时间也不会有多少人把看视频当成自己的事业。公众监督,只因一些人可能正面临这样的问题,也可能看到了这样的问题,他们希望问题得到解决,还自己清新的生活。
  排污问题,从根本上讲不是企业自律的问题,环保局弄这样一个系统,光靠自己提供的数据让公众去发现问题,复不复杂啊,自己都发现问题了,就把它解决嘛,发现不了问题,那就提供更多的公共监督平台,让公众有更多的反映问题的渠道,这样不更好吗?

专家就该扮演乌鸦的角色
□ 肖 畅(武汉 媒体人)
    被称为“史上最牛专家”的张信宝教授,在近日的中央台《新闻调查》栏目中,提出汶川县城“原址重建”的主张,遭到了网友炮轰。然而最近,“挺张派”的网友似乎多了起来,该集节目“隐蔽的诱导性”也开始被人质疑。
  在节目中,张信宝在表达观点时存在明显的逻辑纰漏,面对柴静的一些疑问似乎也很难漂亮地回驳。其实,似乎已经有了“异地迁建”的共识,这是一个隐性的基调,张信宝已处于不利地位。况且,“你去过汶川吗?你了解那里的情况吗?”面对如此占据了真理制高点的疑问,即便有任何专业上的理由,专家也会显得理屈词穷。
  但专业的意见既然放到《新闻调查》中,对于公众而言,多少都有些信息增量。专家不是决策者,提出专业意见是要以自己的知识和思考为起点,不同意见的交锋,可以使我们获得更多专业的视角。专业意见包办不了公共决策中的行政成本、社会成本的问题,但它能为公共决策提供价值尺度或技术支持。在这个基础上,主张“异地迁建”也好,主张“原址重建”也好,总有自己的理由,两种认知可以形成互补。
  一项重大的公共决策,不至于只听某一两位专家的片面之词。而不同的专家,也不可能都从同样“正确”的路径中寻求问题的答案。汶川人的家园复兴,恰恰需要更多专业上的讨论、交锋,因为如此浩瀚的工程,涉及到的问题何其多,不是单一专业、一家之言所能包办的。假如最终异地迁建了,也可以让我们反复斟酌,看看原址重建所可能维系的“汶川价值”有没有因此而丢弃。
  对于不同观念的交锋,我们不妨视之为“理论信息”,因为信息的外延中应当包括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又不可能有绝对的正确与不正确之分,假如专业的意见要按着社会上的主流意见去发表,那只能是学术的媚俗。专家也不可能是全知全能的“圣贤”,对于公众来说,他们是专业意见的提供者,并在公众与政府之间架起桥梁。

谁有权力倒逼企业给职工加工资
□ 宋桂芳(江苏 职员)
    “涨利润不涨工资”是个老话题,公众颇为关注。不少专家学者纷纷呼吁“刚性措施”、“出狠招”来迫使企业给员工加薪。地方政府也开始因应民意,有所行动。7月17日《扬子晚报》消息,江苏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那些不执行全省工资指导线、只增利润不涨工资的企业,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工资本应与利润一起水涨船高,这是兑现劳动力价值的市场之道。眼下的情况是,这个规则早被扭曲了。政府看不下去了,出了些政策和措施。
  可是这些利好能兑现为职工实惠是个大问题。就拿“公开曝光”的只增利润不涨工资的企业来说似乎并不管用,一者,“不涨工资”与“公开曝光”的成本收益率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二者,公开曝光是一种信誉上的惩戒,这种惩戒的效果取决于市场诚信土壤。
  目前的舆论恨不得把手伸进企业的会计室,或是含沙射影倒逼政府启动“有形手”干预。然而,问题再多,工资再低,我们也不能忘记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工资在市场中形成,工资价格由企业自主决定。如果政府的权力触及各行各业劳动力的具体价格水平,这绝不是市场之幸、更不是民生之幸——而是计划思维的回潮。
  于是我们似乎面对一个悖论:企业有自主定价权,它不愿意涨工资;政府没有工资定价权,它又想顺应民意推进工资增长进程。那么,谁有权力倒逼企业给职工加工资?答案不是政府,而是职工自己。为什么我们的职工在工资增长问题上长期丧失了议价能力?——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没有从立法层面对劳资双方“权责界定”予以明晰化,企业主对工资问题的规避就很难得到根本性约束,毕竟,为职工确立薪资议价的通道比单纯地要求涨工资更重要。此外,既要赋予职工在薪资面前的话语路径,还要考虑职工的话事能力。从单纯的涨工资,到给予职工权利多元保障,养成其对话意识与能力,最终形成常态的工资增长机制,这才能最终舒缓害怕不涨工资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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