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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篇耐人寻味的文章
发表时间: 2008年05月12日 15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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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篇耐人寻味的文章
原作者,潘维
主题词:民主迷信
民主思想和民主制度据说是“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我国的青年们也自认信仰民主。
民主制是有社会条件的,我们的社会条件与西方不同。西方从古希腊开始就是阶级社会,之后的古罗马也是。中世纪更有严格的等级社会,到了近代资产阶级对传统贵族发动攻势是阶级斗争。因此,《共产党宣言》说,“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然而,中国的传统社会是小农社会,是大一统的社会,不是阶级社会,不信仰阶级斗争。至迟到了商鞅变法,中国的封建制就不存在了。中国早熟的农业导致了这样一个社会,精耕细作、多子多福,拒绝长子继承制。在这种情况下,“富不过三代。阶级社会不仅是由贫富分化引起的,更依赖长期形成的阶级意识。我们的传统社会不是产生阶级意识的温床。
这样的传统社会导致了一个独特的政治体制,比起西方体制要文明和谐得多。如果政府文明是一切伟大文明的核心,中国的政府文明是空前的。在中国,我们比柏拉图更早意识到政府必须由贤能者领导,并且发明了公平的选贤任能的制度,人人有平等的机会来参与政府工作。人不分老幼华夷,均可参加公平和公开的科举考试。“布衣宰相”乃是寻常之事,甚至春秋时就有奴隶为相。中国社会是平等的小农社会,不是界限分明的阶级社会。中国人理解的“政治”,是由“正”的道理来治,不是阶级之治,不是强大的阶级或利益集团通过斗争来获得权力。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公正廉明、两袖清风是主流的政治文化。官员是考选出来的职业的中立官员,他们代表全社会(所有小农)的利益。中华文化是“仁”的文化,此道统源远流长。做人要做仁人,为政要行仁政。官员们学的是仁义礼智信,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因为“以德治国”而非“以力治国”,中国传统的小政府治理了那么大的一个国家,这不是世界政治文明史的奇迹?马可?波罗曾经极力赞美过中国政府,但他看到的不过是我国政府史上最恶劣的政府之一。我们选贤与能,由贤人来治理国家。贤人也就是柏拉图所说的哲王。大家经常只知柏拉图赞美“王制”,却不知其核心是贤能者治国。中国传统思想比柏拉图进步得多,提出并且实践了选贤任能。
在西方阶级分裂的情况下,道德治国只能是柏拉图的理想。一直到今天,西方人的大学课堂里还在欣赏和学习柏拉图谜一般的思想,却不知如何成为现实。孔子的思想在春秋战国“乱邦”林立、“礼崩乐坏”时代也只能是理想,但在中国大一统的小农社会里就有了实现的条件,构成了我国政治文明的深厚传统。
何谓民主?民主制度的核心规则是“多数决”的程序
,为政的合法性在于多数人的支持。
多数决有两层意思,一是选举时的多数决,二是政府议事时的多数决
。西方一个阶级掌握了垄断权力后,另一个正在崛起的阶级只能通过暴力来夺得权力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了让各个阶级都有发言权,出现了代议制民主的规则。人民分成阶级或利益集团,推选自己利益的代表来争取权力,从而维护自己集团的利益。民主之谜是,民主会代表多数人的利益。
世界上的穷人总比富人多,那么民主制度应当会代表穷人的利益。可是,为什么代表穷人反对富人就正确呢?而且,人多势力未必大,团结的少数人往往比松散的多数人更有力量,因此,西方的民主制度并不必然代表穷人利益。最后,当人民分成两个集团,
51%
的票数就构成多数;如果分裂成三个或三个以上的集团,我们还可能有真正的多数吗?少数人操纵多数人是选举政治的必然结果。所以,古希腊的雅典人为了真实的民主――人民作主――就采用抽签的办法,使人人有平等的作主机会。举凡重要的事情,都举行全民公决,依人数多少作决定。雅典的衰落与这种直接民主密切相关。医生需要专门知识,你不会希望给你治病的医生是普选产生的。政府也是要专门知识的,应当选择贤明能干的人来领导国家
。“民意”的反复无常使雅典输掉了战争,流放了无数精英,还杀掉了伟大的思想家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是雅典民主制度最直言不讳的批评者。
从学理上讲,我们为什么要服从一个相对的“多数”?有人说,因为服从少数不利于稳定。可是,除了服从多数就是服从少数?为什么支持者的“数量”那么重要?
中国的传统文明里非常重视人民的利益,但却从未产生过以人数多少来决定是非的观念。并不是中国人愚蠢,自古希腊衰败以后的两千多年里,包括罗马人在内的西方人都拒绝以支持者的数量来决定政策。
原因很简单,那是个非常粗糙,原始,甚至野蛮的想法,是强权即公理,根本不是什么普世价值。科学界不信这一套,企业界不信这一套,教育界也不信。教室里有一百个学生,
34%
的学生不喜欢老师讲的内容,希望换人讲,
33%
的人无所谓,另外
33%
的学生喜欢老师讲的内容。如果按照民主原则,第一,这个老师必然被赶走;第二,学校就不会有考试了,因为没几个学生喜欢考试,而且学生人数永远比老师多。
罗马人认为应当服从“自然法”的正义。中国人认为应当服从“道德”正义,都不相信“数量正义”。一直到美国建国,民主依然是个贬义词,与暴民政治,多数专制连在一起。到了
19
世纪前期,代议制被美国人称作“民主”,民主才变成褒义词。代议制把雅典的人民作主改成了由人民选举给自己作主的人,若干年人民有一天的机会换人作他们的主。这是民主制度的进步。然而,这样的制度依然体现了西方深厚的强权信仰传统。
为什么西方人对强权政治如此着迷?因为那里有深厚的阶级社会传统,利益集团只有夺得了政权,利益才能得到代表和保护
。在这样的社会条件和传统里,大家都同意,获得选票多者可以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集团的利益,输家必须优雅地认输,若干年后再来竞争。
不仅我们中国人,西方人也早就看到了这种代议制的弊端。他们利用自罗马以来的另一个深厚传统来制约民主,这就是
法治传统,或曰“宪政传统
”。这个传统体现为三个要素。第一,民定的法律服从宪法,而宪法来源于基本法,基本法来源于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或曰“自然法”。换言之,人民代表不能依着自己性子随意立法,必须依法立法。第二,司法独立,民选的立法和行政领袖不能自行决定自己做得对或错,必须由独立的非民选的第三方来判断其作为是否合法。第三,司法人员由经过考试和考核选拔的职业精英来承担。民主与法治相结合成就了西方的近代政治文明,也成就了西方近代以来的强盛。
美国的阶级意识非常薄弱,但仍然继承了西方的强权文明,社会划分成大型的利益集团,构成了与欧洲阶级政治(
class politics
)不同的“利益集团政治”(
group politics
)。在中国则不认可阶级政治,也不认可利益集团政治。由小农社会变迁而来,我国的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家庭企业,并不企图以争夺政权来维护自己集团的利益。加入
WTO
对在座的学生们显然是有利的,外语水平较高,比其他人更了解外国的生活方式,所以有更多机会获得高薪职位。进入
WYO
对农民可能是不利的,因为外来农产品更有竞争力。但是,你们并不会去组织集会支持进入
WTO
,农民也不会搞集会抗议。仅仅从自己集团的利益出发来考虑政治问题不是我国的传统,我们支持或者反对进入
WTO
多从中国的整体利益出发。
政治是正义之治,不是利益集团之治
。
台湾的竞选各方有一个共同的纲领,叫做“超党派全民政府”
。对西方人而言,这是个奇怪的概念,由代表“全民”的党来治理国家还是“政党政治”吗?可这恰恰就是中国人的观念。大家需要公正廉明的政府,并不想要偏向某个阶级或集团的政府。如果我们的社会不是利益集团的社会,不是阶级社会,那么,民主选举能带来什么呢?可以想见,政客们会拼命利用社会现有的差异,挑动社会分裂和历史仇恨。对于台湾而言,省籍几乎是唯一的话题。对大陆中国而言呢?
问:
您认为中国走了一条和西方不同的道路,并且顺利发展到了今天。但是我认为您所提到的法制、人民主权、言论自由等等一系列概念恰恰在美国这样的西方国家做得很好。中国古代的皇权、文官制度等等概念是和今天的这些现代的概念等同的吗?我认为您所反对的恰恰是中国原有的这些东西,而希望发扬的却是西方做得很好的东西,您如何解释这个内在的逻辑上的矛盾呢?
答:首先,文官制度是中国人的发明创造,是中国政治文明的核心成分,是西方从中国学来的。靠考试和考核选贤任能是法治的三要素之一。现代法治还包括基本法至上和分权制衡两个原则,主要靠从西方学习而来。普遍道德准则是基本法的源泉,因此德治与法治比较容易转换。同时,中国有一定的制衡传统,只是缺少了制度性的分权,传统的制衡不可靠。其次,法治的思想与人民主权并不是一个概念。法来治和“人民”来治有根本性的区别。法治优于人治,德治优于法治。人民主权是地道的西方观念,而且是个有很大问题的西方观念,所以我并未强调人民主权。如果人民能自己作主,为什么还要政府呢?以民选的政府来代表和维护集团的利益是西方社会和历史的结果,却并不一定适合中国的社会历史和社会现实。我们不能“教条”,要因时因地,找到适合我们今天社会现实的道路。比如德治优于法治,但孔子的思想在春秋战国时代就不合时宜,所以先秦是法家居上的时代。柏拉图的理想在西方更是几乎没有机会,因为西方国家分裂,社会分裂。第三,我并没有说今天的西方政治体制“不好”。但照搬西方的体制,不顾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在结构和意识上的差异,不去走出一条独特的道路,我们就没有超越和创新的希望。菲律宾照抄了美国的体制,却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果。新加坡和香港并没有照搬任何西方体制,而是结合了西方制度和中国的传统制度,建立了一个独特的以法治为核心的制度,效果非常好,是华人社会的创新。第四,指责和诋毁中国的传统制度已经成了我们知识界的“习惯”,好的都是西方的,特别是美国的;坏的都是中国的。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我不会说中国传统制度没有野蛮和腐朽,但西方传统制度里的野蛮和腐朽远远超过中国。今天的西方制度,包括民主制度,也不是什么高明得不得了的制度,更不是什么普世价值。与我们一样,即便是美国,也是问题丛生,经常会暴露出野蛮的传统。就言论自由而言,在传统上,西方的言论并不比我国自由。今天西方的言论自由也不是由民主来保障的。如果没有法治,民主会摧毁言论自由。因为法治是言论自由的最可靠保障,若在中国建立以法治为主的政体,我们能够做到比今日的美国更真实的言论自由。我们新一代的知识青年应当去了解一下自己祖先的政治文明。如果去读中国的古典著述,了解我国的政府历史和对政治的认识,我们能得到很多全新的启示,你可能会认同中国需要自己的“文艺复兴”。如果念过中国的古典著作,比较了西方和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大约就不会去肆意诋毁我国的传统制度,盲目赞颂西方的思想和制度。
问:
有这样几个问题要请教。第一、民主和法制并不是截然分开的,您怎么看这个问题?第二、您提出宪法至上,但是却没有论证法律的正当性,我们首先应该看到法律是不是恶法,才能讨论它是不是应该至上的。第三、您提出要司法独立和审计独立,但是如果没有竞争性的政党,司法独立和审计独立是不可想象的。最后,您列举的新加坡和香港这样的例子,不可否认是很成功。但是以经济的标准来衡量政治体制的合理性我认为是存在很大问题的。经济腾飞可能有很多原因,政治体制只是其中之一。
答:首先谈好和坏的法律。我很少使用“宪法”这个词,更多使用“基本法”。基本法指的是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行为准则,从定义说就是“好”的法。宪法应当是基本法最集中的体现。不符合基本法精神的法,包括宪法,都应当被修正。其次,民主是“好”法的基础吗?多数决产生的法并不一定是“好”法。美国的奴隶制和英国发动鸦片战争都经历了多数决的程序。基本法不是由人们当前的利益和数量决定的,而是人类社会千百年痛苦实践所形成的基本道德行为准则。西方人原先认为基本法是“自然法”,或者说是神要人们遵守的契约。一个短期的相对多数支持并不是基本法的源泉,却可以是一般法律的源泉。所以,一般法律必须服从基本法,必须服从宪法,也就是说必须依法立法。美国宪法是民主产生的吗?《美国宪法》是乾隆
52
年(
1787
年)由美国
55
个自认是“人民代表”的绅士讨论通过的,比如宪法起草者杰弗逊,他大概觉得,我既然是弗吉尼亚州最大的庄园主,我不是人民代表谁是人民代表?所以赶着马车就到费城来了。那
55
个“人民代表”仅有
39
人投了赞成票,多半还是使用奴隶耕作的大庄园主。后来十三个州的议会批准了该宪法,但参与讨论和投票的人总共不超过两千,那两千个代表的产生方式大约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两千人早已做古,和当代人的生活毫无干系,可两百多年里却从未有过针对宪法的人民公决。即便美国宪法算是民主产生的,世事沧桑,以乾隆时代民主定的规矩来规范
21
世纪的今人能算民主?然而,《美国宪法》依然是“良法”。大家还知道而今的《德国基本法》和《日本宪法》从何而来,也清楚到
97
年为止的香港基本法《英王制诰》从何而来,都不是民主产生的。《美国宪法》通过不断的解释和修正,成为美国人俗世的《圣经》。任何人民代表制定的法律,只要违背了宪法精神,就可以被取缔。谁来判断人民代表制定的法律违宪呢?应当是非民选的第三方,是职业的法官。基本法至上,司法独立,中立于执政者和人民的第三方作出司法决定,这三个要素构成法治。第三,独立的司法、审计、和反贪机构当然不能以党派政治和党派竞争为基础,如果以阶级或利益集团为基础,哪里还有“中立”和“独立”呢,岂不就成了政党的政治工具了?在那种情况下,司法、审计、和反贪机构的独立才是“不可想象的”。最后,香港和新加坡的经济成功,乃至中国经济的成就与政治体制有关系吗?我的回答是,当然有关系,而且是密不可分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关系,是根本性的关系。我们的经济成就和挫折都同政治体制有密切关系。实行计划经济,又改行市场经济,怎么会同政府制度无关呢?不仅是经济的,而且政治的,社会的成就和挫折都同政治体制密切相关。
问: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美国的法治带来了很大的成本问题,比如律师的费用就很高,这种成本问题甚至已经到了影响美国经济发展的程度,您怎么看待这种成本带给中国的影响?第二、您上次给博士生的讲座中说过一句让人很费解的话,您认为中国人的素质普遍比美国人高,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您能解释一下吗?
答:国的司法管理费用庞大,动辄打官司,付出高额的律师费。美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耗费也相当大,而且效率低下。我们国家的法庭上也曾经有人民陪审员,但逐渐放弃了。欧洲大陆并不使用人民陪审员制度,香港和新加坡也很少用。成本低,效率高。总体上说,美国的司法制度是健康有效率的,问题主要是金钱因素太强,经常妨碍正义。如果少一些民主因素,司法的代价会降低,效率也能提高,正义可以得到相对更好的保障。其次,关于人民的素质问题,我向来不相信那些关于中国人素质低下的说法,也并不认为中国人比西洋人素质高。我只是说中国人是非常聪明的。“素质”与政府管理相关。我们总是拿随地吐痰的例子来论证我们的素质低下,但为什么同样的中国人到了新加坡就不随地吐痰了呢?如果你了解香港和新加美坡的人口构成及历史,你很难认为那里的人民“素质”必然高于我们。再以随地抽烟问题为例。我自认为自己的“素质”挺高,在美国从不随地抽烟,但我在法学楼就随地抽烟。为什么呢?因为这里违法不受制裁,我的学生、我的老师、我的领导在贴着“禁止吸烟”的牌子底下抽烟,我为什么在寒冷的冬天或者炎热的夏天跑下三层楼到外面去抽烟呢?正因为我是博士,所以我没那么傻,回国后只用了一个星期就“入乡随俗”了。美国人,欧洲人也在法学楼三层抽烟,他们因为理解力差一些,所以要用一个月才被“同化”,才敢在“禁止吸烟”的警告牌下抽烟。美国人和西欧人在本国开车非常守规矩,但来中国时间一长,他们在北京成了开车最无法无天的司机。为什么?因为我们的交通警察对外国人的交通违规一般不施惩罚,其中也有点语言因素。人们遵守法律不是因为他们的素质,而是因为其他人遵守法律。当法律不能制裁其他人,特别是有权有势的人,我们为什么要不顾自己的方便而去遵守法律呢?我们的人民是非常勤劳聪明的。贵州是我国最贫困的省份之一,贵州的穷苦农民在人迹罕见的山洞里,一年就生产出装备一个师的非法武器。你认为我们的农民“素质低”吗?正是他们仿造了世界上的几乎一切产品。世界上有几个国家的农民如此聪明?因此,关键在于政府制度,一切出色的文明都是以其出色的政府文明为核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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