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政杂谈 ]

阜阳怪病是天灾更是人祸

发表时间: 2008年04月28日 12时48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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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怪病是天灾更是人祸
关东客(沈阳)
从3月上旬开始,阜阳市医院陆续收诊了多例发热病症儿童。在3天时间内,连续出现 5例患病儿童死亡。于是,关于“怪病”夺取儿童生命的传言在阜阳广泛流传。可直到4月15日,当地媒体才第一次公开病情,但公开的信息称,该病为呼吸道感染疾病,并非传染病。(南方都市报4.28)
又是拖延不报,又是反应滞后。原来在卫生突发事件到来之时,我们仍然是那么的手足无措。从3月上旬阜阳开始出现儿童“怪病”患者,3月27日第一例病人死亡,到4月15日阜阳当地媒体公开病情,这个时间是如此的漫长,而这一切的代价是5个孩子的生命。在现在医学如此发达,医术如此高超的今天,原来有些疾病我们还是束手无措。
当地公开的信息称该病为呼吸道感染疾病,并非传染病,可最后的结论确是肠道病毒EV71感染。一个呼吸道感染,一个肠道感染,两个结论的差异竟然如此之大,简直叫人搞不懂。如果阜阳市的专家早早就做出肠道病毒感染的判断,即使是按照儿童手足口病来治疗,那也许就不会有今天789名儿童感染肠道病毒EV71,19人死亡这样一个可怕的后果。
    3月份就已经传言四起,可我们直到4月27日才直到事情的真相,才知道有那么多的孩子感染了怪病,有19个年轻的生命远去。我们不知道这是一场天灾还是人祸。如果上报安徽卫生厅的时间不是3月31日而是出现怪病患者之时,或者出现第一例死亡儿童病人之时,如果卫生部的专家能够早点到来,这起公共卫生事件也许就不是今天这样一个惨痛的结局。
阜阳儿童怪病事件暴露了我们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的脆弱。在大量儿童“怪病”病例出现之初,如果医院无法确诊,无法应对,那就应该作为突发事件即使上报,而不是非得等到出了人命,而且是4、5条人命时才认为是突发事件。现在看来,阜阳怪病事件从医院到当地卫生部门,再到卫生部的时间超过了1个月,明显过长。而更可怕的是阜阳市那些专家们竟然可以做出那样一个错误的诊断结果,如果不是这一错误,当地政府就不会做出恢复上课的指示,就不会一错再错。
从另一方面看,在这起公共事件的处理上当地政府明显经验不足,而且有失误。3月份就已经谣言四起,可当地直到4月15日才公开病情,这说明两个问题:要么是当地政府没有对怪病事件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才那么长时间没有对传言做出回应;要么就是应对此类问题底气不足,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采取了拖的手段,看看再说。这一点透过阜阳市一位医疗卫生系统的工作人员“一直以来,在当地政府,一直是“内紧外松”:医疗系统内部下达了指令性文件,采取了措施,但对外没有公布”的描述我们便可一目了然。很明显,当地政府怕这样一起公共事件的影响面太大,怕影响社会的稳定。或许正是如此消极的应对才造成了今天的大错,这与非典到来时某些地方的隐瞒不报似乎如出一辙。
阜阳儿童怪病事件是天灾,可依笔者看来,这更是人祸。透过这起事件,值得反思的除了阜阳当地的医院,当地的专家,还有我们的政府部门。天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的消极应对。疾病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乱开药方,不懂装懂。19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走了,除了天灾还有人祸,如果应对再即使一些,专家的判断再准确一些,也许这个数字可以小些,更小些。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04/28/content_4526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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