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事评论 ]

“法办‘跳楼秀’”是一种饮鸩止渴

发表时间: 2008年06月28日 08时23分         评论/阅读(/)
本文地址: http://qzone.qq.com/blog/641917666-1214612605
“法办‘跳楼秀’”是一种饮鸩止渴
陈一舟
为讨薪、为感情纠纷而上演“跳楼秀”,有的甚至受雇于人,以“死”要挟来讨政府一个承诺。对于这种作秀成分居多的“自杀”行为,应该怎么样分清真假,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救助方式,以尽量降低社会公共资源的耗费? 针对吴振鑫等广州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广州市公安部门近日在答复中表示,对以寻死的方式故意破坏公共秩序的,采取治安拘留处罚,对多次以寻死方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其送劳动教养,目前此法收效显著。(《南方日报》6月25日)
实话实说,我很反感将跳楼讨薪这种另类的维权方式“定义”为:“作秀成分居多的‘自杀’行为”,“以寻死方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或许,在“跳楼秀”中,不能排除有心怀叵测者,但终归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是万般无奈下的权利抗争,与作秀无关。道理很简单,没有人会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和人格尊严“开玩笑”——如此对跳楼秀进行“有罪推定”本身就是荒谬和霸道的。
跳楼秀确实影响到了公共秩序,这毫无疑问。但跳楼讨薪的表演者们都是城市中的弱势者,将心比心地替他(她)们想一想,如果通过正常的渠道能保障自己的权利,谁还能去“赌命”?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试图以“出格”的行为引起舆论和政府部门的关注罢了。虽然在客观上破坏了公共秩序,但主观上却没有违法恶意——对此,公权力也好,社会也罢,都要给予一定的宽容。在我看来,在当前的社会语境下,“法办”跳楼维权者是最后一道“防线”,不到万不得已,除了极个别的情况之外,不宜动用法律手段进行所谓的“严惩”。
事实上,以跳楼自杀相威胁,还有那些不惜牺牲尊严的裸体讨薪,无不暴露出制度保障的乏力甚至缺位。正因为制度保障的乏力,让很多弱势者的讨薪维权行为,充满了无助、悲哀和愤怒。甚至可以说,跳楼讨薪有可能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在抡起严惩的大棒时,有必要先自我反省一下,我们是不是穷尽了一切努力去回应和维护弱势者的权利诉求?劳动维权渠道是不是随时保持畅通无阻?

城市管理的难处需要考虑,公共资源的无谓消耗令人痛心,但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了,这一切的一切,并非是一个单纯由几个跳楼者所导致的结果。他(她)们的“冲动”,其实是弱势者权利屡屡受到侵犯、制度化维权途径不通畅、大众维权成本过高等权利语境的一个折射。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法办‘跳楼秀’”只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注定是饮鸩止渴。试想,连生命都可以放弃,连尊严和道德也都可以不要,“劳动教养”的威慑力又有多大呢?不让跳楼讨薪,还可以脱衣讨薪,还可以用其他的吸引社会眼球的方式,去进行权利表达。到那个时候,请问公共管理者又该怎么办呢?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8/0625/08/4F96H6KN0001124J.html
我空间的其他文章:
发表评论
日志新版升级特性介绍 请选择道具
温馨提示:点击验证码输入框,以获取验证码
请输入验证码:
  
Copyright ? 1998 - 2007 TENCEN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