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日记 ]

我遭遇了霸王条款

发表时间: 2008年03月15日 15时53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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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们的生活中充满了霸王条款。之前有人这么说我还不太相信。直到有一天,我也遭遇到了霸王条款,我才相信了,确实毫不夸张。
    我遭遇的是中国网通的霸王条款。事情是这样的:就是在2007年的3月14号,我装了网通的包年、限时的宽带。等到我用到2008年的3月5号的时候。被告知我的服务时限已到要停止服务。当时我的网络就上不去了。我在3月10日去网通营业厅办理拆机的时候被告知:我还要向他们交14.75元才可以办理拆机。我当时就傻了,闹不明白是什么原因。于是乎,就问他们是怎么回事。得到的回答是:我们是按自然月计算的,你三月份的费用必须补齐。您现在帐户上还有35.25元。我们每个月的费用是50元。我说我用的是包年的业务,也就是说从2007年3月14日到2008年的3月13日。我还没有用够一年就提前停了,还让我补交费用。道理何在?既然是包年,为什么要按自然月计算?既然按自然月计算,为什么又美其名曰包年?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他们说的更气人:我们的协议上面写的清楚,你当时也签了字表示认可了,就必须这样履行。(他们让签字的事项和填写的事项在正面,而协议的内容在背面。你如果不留心根本就不知道还有协议呢。当时业务员也不会提醒你阅读协议的内容)我于是也来气了,你们这是典型的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一边说我还一边掏出了自己引以自豪的,能够证明自己律师身份的名片。他们就好象没有看到似的,没有一点反应。这时候我爱人在一旁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对我说:你别跟他们废话了,省一张名片吧。我已经打了他们的投诉电话了;然后就对他们说:“我们就是来解决问题的,你们是什么态度呀?你就说你能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吧,别废话”。再看他们的态度就发生了转变:这个问题我们一定会向领导反映的,我们会尽快给你答复的。眼看有了转机,这时候,我爱人就乘胜追击,我要你给我一个确切的时间,另外把你的工号给我写上。你是什么职位?然后他们就无奈地把工号写上了。最后还承诺在7天内给我们答复。我在临走时还不忘维护我们律师的尊严,丢下一句∶如果到时候没有答复,或者我们不满意的话那么只好法庭上见了。
     这时候事情到此告一段落,走出门来我感到很不是滋味:难道我堂堂的律师身份和对他们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法,还不如几句愤怒的谴责吗?于是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于有的人是可以讲道理的,对于有的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暴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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