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肋编》选读之吃人篇

阅读() 评论() 发表时间:2008年04月22日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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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介绍一下此书:《鸡肋编》,古代笔记,庄绰所著,大概生活在北宋与南宋交届。书中所记先世旧闻,当代事实,多可供史家研究,有些可补正史之不足;所记各地习俗,异闻琐事,亦可资参考。
        满本都写了两个字:“吃人”!
        鲁老爷子在《狂人日记》中点了这个睛,从此对“吃人的封建礼教”就开始了猛烈的批判。从“五四”到“文革”,从游行到牛棚,那叫个海了去了!这里不谈思想,单单就把《鸡肋编》里的一些故事拉出来溜溜。
        《鸡肋编》卷中有段云:
        唐初,贼朱粲以人为粮,置擣磨寨,谓“啖醉人如食糟豚”。每览前史,为之伤叹。而自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盗贼之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全躯暴以为腊。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泛海到钱唐。有持至行在犹争者,老瘦男子,庾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唐止朱粲一军,今百倍于前世,杀戮焚溺饥饿疾疫陷堕,其死已众,又加之以相食。杜少陵谓“丧乱死多门”,信矣!不以老眼亲见此时,呜呼痛哉!
        不用翻译也能看懂吧。“置擣磨寨”,把人捣碎了做饭吃!而且看样子还是女的比男的好吃,女的叫“不羡羊”,比羊肉都要好吃,而且还没膻味。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城里没粮,据说为了鼓励士气,就杀了他的爱妾,分肉给手下吃;儿童叫“和骨烂”,说明肉嫩,一煮连骨头都吃了(这才是真正的吃人不吐骨头);相比之下,男子的肉就乏味了很多——“饶把火”要多费些柴火。
        宋朝与辽金多年征战,求和进贡时,捐税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自然得摊到老百姓头上,民不聊生,看看《水浒传》就知道了,孙二娘做人肉包子的,李俊卖人肉馄饨,这和军阀流寇比起来,算是小打小闹了!
        卷上“胡麻等油料”介绍完各地的脂麻油、桐油后,结尾有这么一段“宣和中,京西大歉,人相食,炼脑为油以食,贩于四方,莫能辨也。”好家伙!吃出水平来了,发现人脑不仅可以炼油,而且还能卖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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