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络实名制实为政府炒作行为

阅读() 评论()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25日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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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发帖、写博、网游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看到此规定相信众多人跳起来的原因不是大家不执行,而是无法执行,换言之此规定如同一张白纸;实名制只能是提倡,不能用立法来强制推行;杭州此举名誉上是属于全国第一个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城市,但也成为了第一个实施“网络实名制”失败的城市。两个第一将记录到史册,流传千古。换个角度而言,从现代公关角度去考虑,政府也需要炒作,只不过炒作的成份变了。甭管是否能够实施,第一这件事情杭州市政府去做了,第二即使不能实施还可以变更规定,第三网络炒作似乎可以给杭州政府带来更多关注,提高杭州知名度,名利双收,何乐而不为?

目前,网络监督发挥了越来越大的社会作用,“周老虎事件”、等事件,皆是网络舆论监督的典型范例;因此,杭州实施“网络实名制”到底是为了保护网络安全还是扼杀网络自由的争论此起彼伏。稳定网络社会的有序发展固然重要,但是也要注重对网民权利的保护,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人大代表是应该充分代表民意的,而《立法法》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不知道杭州人大审议此规定,是否也征求过民意呢?中央领导多次表态,要重视网络舆论,并且亲自与“没有网络实名”的网民进行交流。互联网的本质,就是一个虚拟的网络世界,实名可以发言,穿马甲的不能发言,那么个人隐私又是谁来保护?

到目前为止,杭州此规定执行结果却在意料之内,网络实名制依旧是一团雾水,当地多家网站也称执行困难。我们可以看出,如果真正把网络实名规定执行到底,估计杭州政府需要投入几百个或者上千人手来每天来鉴别这些人是否是马甲。即使能否执行下去,暂时封住了舆论的入口,假注册也是无法避免,甚至更加泛滥,同时网站也可能因此人气大减,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当然“网络实名制”将会“收缩”公民诉求表达的渠道,这样地方政府可以乐得清闲,但这样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在新增的举报渠道中,网络就是其中之一似乎相悖。杨建华说:“互联网之所以成为公民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源自于网络发帖举报的匿名性和放大效应,这既能保护举报人的安全,也可以避免石沉大海。”

条例颁布实施一个月,却没有实质性的措施,除了在验证真实身份本身非常缺乏操作性以外,另一方面,传言、诽谤的标准是什么,如果进行暴光官员丑闻和包括贪污案件算不算是暴露隐私等一系列的细节需要规范,无论是概念上还是实际操作上都有一定难度的。我们杜绝网络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但网络实名或许不是一个最好的解决的办法,既然不是最好的办法,而且可操作性相对比较差,杭州此规定又何必这样走呢?杭州、徐州对网络的规范都敢于第一个吃螃蟹,如此大的社会环境压力下,拟当他们是自己炒作行为!(作者:周新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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