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修订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
阅读() 评论() 发表时间:2009年02月18日 09:43
|
4 细则第十七条: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所称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细则第十八条: 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所称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1、调整了纳税地点的表述方式。为了解决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应税劳务的发生地难以确定的问题,考虑到大多数应税劳务的发生地与机构所在地是一致的,而且有些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现行政策已经规定为机构所在地, 1、将1994年以来出台的政策调整内容,更新到新修订的消费税条例中,如:部分消费品(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消费税调整在零售环节征收、对卷烟和白酒增加复合计税办法、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等。 2、与增值税条例衔接,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对消费税的纳税地点等规定进行了调整。 1、关于税收优惠。此次修订条例主要是为了增值税转型改革的需要,时间十分紧迫,因此基本上没有对优惠政策作出新的调整。对过去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优惠政策可以继续执行,而不必对三个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因为三个条例都已经明确规定,国务院可以在执行中对税收优惠范围进行调整。 2、关于执行时间。 1、一般纳税人应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会计核算要适当规范。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3、一般纳税人生产商品同时提供安装,有一定纳税筹划空间。 4、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降低了,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可能会因超过规定的销售额而被税局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因此这类企业,应有所预备,如供应商的选择等等。 |
空间的其他文章:
- [个人日记]:柏拉图的哲理(2009年11月23日 14:06)
- [个人日记]:QW(2009年11月06日 14:44)
- [个人日记]:请你珍惜你生命中叫你“猪”的人(2009年11月04日 11:36)
- [个人日记]:朋友心情不好时来这里发泄吧!(2009年10月29日 17:14)
- [诗歌欣赏]:席慕容(2009年10月28日 10:36)
- [原创文学]:(马云+牛根生+史玉柱+熊晓鸽)经典语(2009年10月16日 16:26)
- [情感天地]:转载:心灵震撼《一个8岁女孩的遗书》看完能有几人不哭...(欢迎转载)(2009年09月28日 09:38)
- [个人日记]:背完这444句,你的口语绝对不成问题了(2009年09月17日 09:30)
- [天下杂侃]:游泳技巧(2009年09月12日 09:19)
- [转载精华]:嫁给灰太狼的十大理由(2009年07月07日 08:58)
发表评论
copyright © 1998 - 2009 Tencen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