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才是“打击”高考移民的根本
阅读() 评论() 发表时间:2008年06月23日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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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看待与反思天水替考案
天水市政府新闻办21日表示,发生在天水的高考舞弊案共发现高考替考考生23人,主要犯罪方式为“先移民、后作案”,是一起有计划、有预谋严重团伙作弊案件。2名组织者魏成甲、张玉茹已被刑事拘留,山东阳谷县农业局副局长霍继刚正在抓捕中。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 “天水跨省替考案”或将牵出更多的公职人员,疑团已经指向了阳谷县农业局局长燕兆启。(6月22日《东方早报》) 年年岁岁案相似,岁岁年年案重来。几乎每年,都会出现高考移民案。不是在东,就是在西;不是在南,就是在北。随手百度一下,“呼和浩特破获一起特大高考移民案件”、“天津查处高考移民案件”、“贵州查处500多名高考移民23件违规案件”等,比比皆是。这其中,一个比较经典的案例是,2005年为封堵高考移民,海南省教育厅发“封堵令”。但是经高考移民考生及家长的积极“协调”,“封堵令”终成一纸空文。14天痛苦煎熬后峰回路转 340名移民考生惊险登陆。当然,“颠覆” 封堵令的,不是教育部门的自觉,不是“庶民”的呼声,而是“每一个能够成功移民的考生家庭里,至少有一位身份为科级干部以上的父亲或母亲”的背景。 反过头来看,虽然天水的高考舞弊案,在公共舆论持久的关注之下,已经逐渐“明朗”,但是这却让人一点都快意不起来。因为笔者知道,无论如何用“重典”杀鸡骇猴,无论最后能挖出多少个“局长”,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高考移民”现象。我们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高考移民”现象具有如此强的生命力?除了重典,究竟该用一种怎样的公共管理智慧,才能从根本上消弭高考移民? 其实,关于高考移民的产生原因及其诟病,公众耳熟能详心知肚明。高考移民“暗流汹涌”,无非是因为东西部教育投入和水平参差不齐、高招政策和分数线存在巨大的地区差异,比如北京市教育水平高、录取分数线低,都是众人皆知的秘密。而每年移民北京的考生,也不在少数。按户籍划定不同的分数线,凭借“户籍过硬”,低分者可以“天然”地排挤掉高分考生。也正因为如此,作为“理性人”的学生和家长,便走上了“高考移民”的“终南捷径”。在巨大的地区差异面前,每年都有大批的考生铤而走险。应该说,考生和家长是不应该谴责的,因为,按户籍划定不同的录取分数线,这一既不公平又无效率的公共政策显然已经背弃了公平公正价值。在“丧失了灵魂的公共政策”面前,高考移民们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是对这一不公平公共政策的挑战,具有一定的正义属性。 在对天水高考作弊案的关注中,愤怒的民意似乎都把矛头指向了“有本事”的考生家长和考生身上。但“高考移民”为什么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马克思早就一语道破天机:“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之险”。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孩子一个美好的未来,为了悬殊可达几十分甚至上百分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如此众多的高考移民铤而走险,甚至是不够一切法律,甚至冒丢官的之险,也在情理之中。 正视“病根”,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调整,来缩小差距,增进教育公平,才能根本上杜绝高考移民。因为,公平才是“打击”高考移民的根本。但令人遗憾的是,一方面公共管理部门对于长期“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的教育投入与招生政策,不进行反思和改革,现实中的教育差距不断拉大。另一方面,每年却又舍本逐末、缘木求鱼每年劳心费神的“联合打击”高考移民,陷入了一个自相矛盾的境地不能自拔。一句话,国民需要的,是能在最大程度上体现公平和正义的高考制度。这个公共治理的悖论,该是到了拨乱反正和彻底清算的时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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