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部门利益要挟改革

阅读() 评论() 发表时间:2009年06月24日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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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部门利益要挟改革
文/hymn
    据悉,在这次宁夏回族自治区刚刚完成的政府机构改革 “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规定中,取消、弱化、转移、下放的政府职责达到了26项。此次政府机构改革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对于政府不该管的事项坚决予以取消;过于微观、具体及被管理对象能自主决定的事项予以取消;评估、认证等应由市场中介组织承担的工作交给中介组织,暂时不能转移的分步转移,先交给事业单位承担,下一步条件成熟时再交给市场中介组织;可以下放管理层级的职责下放管理层级。自治区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取消、弱化、转移、下放职责,提高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

    现在政府部门在运行中或多或少的都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政府过度干预,由于受部门利益的羁绊,一些政府部门仍然在管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依然存在,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仍然过多,弱化了市场的调节功能,小部门利益得到满足,国家整体利益和人民利益被忽略,严重影响了全局决策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也增添了国家经济及政治风险。还有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无论是非政府人员,还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问题反映也最集中、最强烈。在政府各部门在决策或履行职能过程中,过于强调、维护本部门利益,凡是能巩固、谋取部门利益的,就积极的去做;凡是与部门利益相抵触,或者难以谋取部门利益的,就消极不作为。不管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普通个人,也普遍感到,现在要办成一件事很难,不仅要找多个部门,还有的还不知道该找哪些部门办理,甚至找到了部门却因为种种原因办不了。这些做法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协调运转,降低了整体行政效能,抹黑了政府形象,同时也是腐败存在的根源。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草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随后,国务院部门“三定”工作即行展开。此次自治区政府按照中央的改革精神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对一些政府职能该取消的取消、该弱化的弱化、该转移的转移、该下放的下放。尤其对一些群众敏感、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职能进行取消和弱化,比如如商务厅取消办理与企业有关的评比及品牌评定活动、编报并执行机电产品年度进口配额、对引进技术的再出口进行监督的职责;工商局取消办理和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的评比达标活动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水平评价的职责;质监局取消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的职责等等。从这可以看出自治区政府加大政府机构改革的决心和力度,我们知道,中国社会最难以根除的一个痼疾就是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部门利益成为诸多关键性改革难以推行的最大阻力。自治区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取消、弱化、转移和下放职能,全面梳理、集中解决政府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改革的基本要求落到实处,理顺各部门关系,推进部门职责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切实使人民群众得实惠,执政能力上水平。这对于提高政府工作的整体效能,构建符合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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