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流血又流泪,这样的事情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11月12日济南街头,一名老年乞讨者坐在地上,面前放着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尤为显眼,旁边还有一个残疾人证书。一张白纸上写着“来到贵宝地,乞求非本意。皆因救人难,重伤复致残。丧失劳动力,生活成问题。谁想老母亲,重病缠住身……”残疾人因为无劳动能力、生活贫困而无奈乞讨,这似乎都曾目睹,但是拿着“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并且为了赡养老母亲而去行乞则让人心灵震撼,这样的局面实在令人痛心。看到这些,我们难道还无动于衷吗?! [查看详情][参与评论]
封建统治者们用君臣理论来树立英雄。给个英雄的封号让乐于奉献的人为他们自己九死一生。榨取英雄们的最后一滴血肉。这样他们可以把英雄塑造成只有奉献没有索取的神。而我们人人平等的文明社会却应当用法律用平等的道德保证英雄的涌现。让英雄为了全人类的事业而英勇奉献。这就要求我们还原英雄的本来面目,还英雄有血有肉,食人间五谷的本来面目。因此,我们的法律首先要保障英雄的生命权。不要让英雄为了某些人的财产而放弃自己的生命,否则就是蛮干的行为。另外,法律应当保证英雄意外付出代价之后的赔偿。我们大多数民众所做的,就是用道德舆论去支持英雄在付出之后取得他该得的,还原英雄为活生生的人,而不是神化英雄。而英雄,在有法可依之后,应当拿起自己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的付出而捍卫自己的利益。[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说到做好事,我脑子里就出现了“雷锋”这个名字,虽然他已经走了四十多年了。但他的事迹早已传遍了大江南北,年仅22岁的他,因公殉职了。于是,他在人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印象永生了。而今天的仇文才,没有雷锋那么地幸运,一个见义勇为的老人如今连糊口都无法做到。我们的英雄,今日落下的泪比当年流下的血更多。当年的事,仇文才说他并不后悔。只是,这样的结局,他当年会想得到吗?社会是不是该给予他帮助,大家是不是该伸出援助之手?或者,见义勇为,是该三思而后行呢?[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这是一个良知匮乏的时代,这是一个英雄没落的时代,看完上面的故事我的心一阵酸软,同普天下老百姓一样,心疼不只是为了仇文才,更是为了那些手握大权,不务正业的官员。当你们花天酒地时,有没有想到路有冻死骨?![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见义勇为的英雄上街乞讨,这样一起看似普通的事件,折射多少问题?看到英雄落得如此下场,你,敢当下一个英雄吗?[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任何时候都需要和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如今我们提倡构建和谐社会, 而构建和谐社会更离不开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因为这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观和社会责任感的体现。笔者相信每个人都有正义感,而能真正如仇文才老人一样行使正义的人却寥寥无几,可以说如今见义勇为的人少之又少!为什么?有多少见义勇为者因为见义勇为而造成自身伤害,甚至危机生活,但又得不到政府、社会的确切救济,为什么? 不言而喻![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我们在对见义勇为者进行精神表彰的同时也应该把他当成一个普通人来尊重、关怀,让我们现代社会思想软件与物质硬件的发展相适应,使我们能够生活在充满人文情怀和温馨的世界中。[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嘲笑!嘲笑现在的社会!嘲笑那些打着为人民服务最终却又置人民不顾无能政府!英雄流泪,又有谁会为他把眼泪擦干呢?[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虽然我们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在理论上似乎人人可以得而诛之。然而在实际过程中,却像说话那么容易! 最后只想说一句话;如今豺狼当道(我的意思是部分人)好人难做,英雄难当,还不如不当![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当一个衣着邋遢的人打你面前盯着你走来,向你抖抖手里磕破了的碗,嘴里念念有词。十有八九,你应该知道他的意图——他想你慷慨解囊。你会像他期待的那样做吗?[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哎!人命只有一条。宁可活委琐点,也不要冒死去充当什么英雄。看看那些当英雄的,不是死就是残。也就那阵风头的时候政府会为你嘘寒问暖,表彰一下,发个什么荣誉证书什么的。等事过去了,再见了面也未必把你当个人看,最终还是被当作“皮球”踢来踢去。仇文才的遭遇,难道不是明证?也许这样说有点造谣的感觉,可只是我的看法。相信也是很多人的看法![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今天,我们不过看到一个曾经的英雄因为生活的艰辛沦为了乞讨者,有人多关注了两眼还可能因为其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更多的平民生活有谁走访并去改善?我们在流失国家财产的同时,也在丧失对民族希望的信心。[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这也必将以我们的良知为代价,以所谓的现代文明为准则,它也必将摧毁着人类相互关爱的优良传统;我们在痛苦地等待着一个忏悔时代的到来,等待着良知和眼泪,我们的那些所谓的文化人要学会痛恨,痛恨那些靠赞美为生的虚伪的嘴脸,揭露那些站在高处咏颂文化道德的人,自我批判不仅能补救自我,更能激进社会。也愿此事能为我们的社会,为我们的某些部门,为某些人而敲响警钟。我们更不能让英雄流血再流泪![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越来越少的见义勇为事件和人物。或许平常些才是我们更主观的本质。公然在大街上,面临一个被抢劫,偷窃的无辜女士,鲁迅笔下的看客便毫不保留的显现。更多的也只是冷眼相待,无动于衷。反正与我无关,何必闹这个心。[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社会一直在大力倡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风尚。社会上见义勇为的事我们也已经屡见不鲜。但也应该看到,在见义勇为事迹层出不穷的同时,一些英雄在见义勇为中受到了严重的创伤,甚至有人终生残疾。他们的无私奉献没有受到应有的奖励,他们的正当权益也没能得到很好保护,他们要面临的生活困难却更令他们苦不堪言。致使“英雄流血又流泪”。[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英雄流了血,流了泪,他们为了自己的良心,挺身而出,但是,社会对他们太残酷了,本该享受国家救济,抚恤,补助,却因为某些人的拖沓而使得英雄拖着残废的身子,拿着见义勇为的证书乞讨,一方有难,四方支援,社会才会变得美好又和谐,但,在现实生活中,这只是一句空话,不知道在这位英雄的面前,在类似仇文才的面前,有关部门怎么可以泯灭自己的良知,那么,国家花那么多钱设立这样的部门是干什么用的,还需要这样一个只拿钱不为百姓干实事的地方吗……[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为救济奔波5年,徒劳无获。”六年前,仇文才赤手跟入室抢劫的歹徒搏斗时,差点死去。一个因见义勇为而导致了身体伤残,丧失了劳动力的英雄,在向相关部门申请救济时,却遭受如此大的冷落。郯城县民政局优抚科几年前曾接到仇文才的申请,但因没有明文规定这样的事该走何具体程序,也就拖着没办。政府大力提倡见义勇为,却不给他们相关的制度保障和物质保证。道德机制尚未建立,却又一味地提倡道德,这是否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仇文才的事件反应出了体制不健全的问题,应引起相关部门对建立健全相关体制的重视。[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弘扬社会正气,维护公平正义,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需要见义勇为者。如果见义勇为的人都是象仇文才这样的下场,当别人遇到危难的时候,还有谁敢挺身而出主持正义?不难想象,如果见义勇为者远离社会,那些作恶多端的人岂不是会更加猖獗?我们的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我们现在还能做的就是让这样的英雄起码生活有保障,不要再让他们流血还流泪了。政府部门所做的一切不要再成为一句空话,而要落实到实处,真正的为民办事。让我们的英雄不再流泪![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在英雄变成街头乞讨者这件事上,最应该受谴责的,是那些该做为却不做为的政府官员。不是我们国家没有相应的法,而是法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希望通过严格和完善的立法、坚决地执法,让此类行政不做为的事不再发生。但愿英雄能够不再流血和流泪。[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人总是有舍有取,社会才能和谐的进展。无私的奉献也要他有价值取向,如果无私换来的是仅仅是美名,而不去解决因无私奉献的行为而受影响的温饱问题,使他们不得已去乞讨,谈不上崇尚,也是玷污了它的本身的美的所在,更够不上和谐。英雄的无私,有关部门的自私,使和谐社会的所谓的“和谐”空有其名。[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看惯了电视中的英雄人物,一个个或气吞山河,或大度豪迈,或感人肺腑,久而久之,形成了一个惯性思维模式:大凡英雄,都是风光无限的,即使暂时落寞,也会有无数追随者与仰慕者。可现实都是如此吗?仇老汉的事迹就为大家树立了榜样,前车之鉴,英雄末路。索性就这样下去,让人类仅存的一点点勇气与正义感沦丧怠尽吧。当然,除非能保证这漫长一生不生病、不被偷、不被抢、不落水、不受伤、不挨打、不受欺......否则到了事关己身的那一刻,能做的只有向上帝祈祷了。[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